| 永寿县家电下乡实施情况汇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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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22 14:21 文章来源:永寿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按照中、省、市商务和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,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从2008年12月启动以来,顺利实施,运行良好。具体有以下几点:
一、领导重视,全面安排。
省、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,县委、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,讨论研究,全面安排,并成立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,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秋实任组长,政府办副主任王亚刚、财政局局长程进荣、商务局局长白和平任副组长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商务局局长白和平兼任办公室主任。成员单位由县财政局、商务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公安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安监局等部门组成。
二、广泛宣传,组织实施。
为贯彻落实省、市文件精神,坚持“扩大内需,统筹城乡发展”的方针,确保家电下乡在我县顺利实施,我们做了扎实细致的工作。一是制定方案。根据省、市《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》,结合我县实际,县家电下乡办公室及时制定出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。二是广泛宣传。县商务局抽调8名同志,配备专车,深入乡村大力宣传,先后张贴宣传资料1000余份,散发《政策解答》2000余份,利用县电视台向全县播放了20天“家电下乡专题节目”。三是组织培训。县家电下乡办公室先后举办了3期培训班,对成员单位和网点营业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。四是确定网点。县商务局按照上级要求,严格审核,备案登记,确定销售网点17户,其中县城11户,乡镇6户。五是正式启动。在方案出台、宣传、培训到位、网点确定的情况下,我们于2008年12月20日正式启动了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。
三、加强监督管理,规范运作。
为了将这项利国利民利企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,激活农民购买力,扩大农村消费,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增长,县家电下乡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,密切合作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。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,各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,将责任落实到人;二是建立报告制度,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;三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,办公室设立专用电话,专人负责,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;四是强化日常检查监督。县家电下乡办公室工作人员,坚持每天电话统计销售进度,每周深入网点检查一次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
四、顺利实施,运行良好。
截止目前,全县17户销售网点,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25台,金额达55.6万元,其中:已上网305台,金额32.3万元(冰箱36台、彩电148台、洗衣机110台、手机11部)。特别是“西飞家电”销售点,销售量大,已销售上网产品220台,为其它网点起了带头示范作用。
五、存在问题:
1、税务发票供应不畅,制约网点销售。由于税务部门继续对家电零售企业实行申报包票包税制,即“申领2本税票(50张),必须定税200元,限开金额5000元,超开金额加倍征税”。导致家电下乡产品按3%纳税落空,从而影响网点销售利润,商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不高。
2、非家电下乡产品冲击家电下乡产品。一些家电供应商,低于家电下乡产品价格,供应同品种同型号家电产品,对网点来说,不开票不纳税而且利润高,何乐而不为;对农民来说,省事省力同样价格可以买到同样产品。
3、补贴手续繁琐,半月一月发放一次补贴,时间长,这是农民普遍反映的问题。
六、建议:
1、全省统一印制“家电下乡销售发票”,按3%的税率,由税务部门实开实征。
2、全省实行“一厅式”办公,以县为单位,即县商务、财政、税务等部门联合办公。
3、尽快实施“电脑、空调”等其它家电产品下乡,以满足农民需求。
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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